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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  最近岳母生病住院,讓我發現了岳母對她的親人有分四個種類,這四個種類應該也是一些當婆婆的寫照,首先來談談這四種人


      第一種人叫做兒子俗稱"少爺",既然叫做少爺也就是什麼事都不必做,而且少爺上班是很累的,故不宜打擾她的休息及增加額外的工作,比如探視及照顧岳母事宜,如果少爺願意幫忙處理,必遭岳母以著捨不得及心痛的事由加以關愛,而女兒必遭岳母百般指責。


       第二種人叫做媳婦俗稱"仇人"(外人),此狀態似乎是大部分婆婆跟媳婦的寫照,我岳母跟她的媳婦剛好是對仇人,這對仇人已到翻臉互不往來的地步,所以探視及照顧岳母事宜,媳婦一概不必參與,媳婦因此因禍得福,竟成了這個當媳婦的最佳福利。


       第三種人叫做女兒俗稱"傭人",也就是凡事必定由他處理為之,比如探視及照顧岳母事宜,此人擁有超人般的體力及意志,做任何事永遠都不會累,(就算累了也不能說真是痛苦),話說身為岳母的大女兒,她最喜歡處理這種事,因為她是岳母所有小孩中排行老大,從小心中就充滿著大姐般的老大心態,在以往的事件中整天指揮及交辦我家親愛的老婆做任何事,如果有任何無法配合之處,必當冠上不孝之罪名,另在岳母的眼中女兒是已經嫁出的外人,她怎麼用都是別人家的不用白不用,而且對外說法就是"我從來都不需要靠女兒來做事",每次都聽她對別人這樣說,會不會太……


         第四種人叫做女婿俗稱"司機",任何需要交通運輸事宜,必定由這個女婿包辦處理,此人也擁有下班後不會累特質,可以應付各種不同的突發狀況,在岳母的心中,女婿永遠是個"外人",這個"外人"當然是不用白不用,俗語說別人家的小孩X不了。


    綜合以上四種人,兒子→少爺,媳婦→仇人,女兒→傭人,女婿→司機


      孝順父母是為人子女應該做的事,如果上述這種情況發生在您身上,您會如何處理?


       在我家跟岳母家不同的地方是,兒子必須凡事皆為,因為兒子是要繼承這一個"姓"(包括祖產),這樣說法好像是有點古板,不過有所得前必須有所施,我個人覺得是蠻合理的,至少我是如此,至於女兒,只要回來探視作客就可以,真的需要幫忙的時候再回娘家幫忙一下,畢竟她已經是嫁出去的女兒,凡事應以婆家為重,不太適合回娘家幫太多忙。


      當今社會變遷快速,上述問題層出不窮,至於要怎麼處理全看您個人的智慧,對岳母,我老婆的做法是請看護照顧再由兒子買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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